成都东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阅读:7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课堂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纪律教育和行为养成方面的应有作用,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对课堂教学纪律做出补充规定。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课堂教学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教学的质量,学院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

第三条 系(部)主任是本单位教学秩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素质教师对所管班级的教学秩序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条 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成都东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

1.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认同学院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自觉遵守学院教学制度和管理规定。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3)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因材施教,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推进全面素质教育,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学生创新应用能力,积极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4)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先垂范;严谨治学,关心学生。

(5)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优质完成各项教学工作。

 

2.课堂教学规范要求

(1)课堂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基于课程教学要求和严谨、认真的研究讲授知识、提出观点。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不得有违反宪法法律、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等下列言行:

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荣誉、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宣传邪教、传播宗教教义、开展宗教活动;编造、传播虚假、错误信息;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迷信思想,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以及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等。

○2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大纲的要求,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课堂设计,编制教案(格式见附件),设计编制多媒体课件,在新学期开学前,任课教师至少编制本门课程1/3的教案。

○3教师应按课程表上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不随意停课、调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课手续,所缺课程应及时补上。

○4教师要遵守上课时间,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带齐基本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日历、教材、教案和教学手册等,调试好教学设备。

○5教师进入课堂应衣冠整齐,仪态大方,精神饱满,言行文明,教风端正。

○6教师上课宜站立讲课,授课语言力求清晰、简洁、流畅、生动,讲课有热情;板书条理有序,字迹清楚。

○7课堂教学内容、教学组织、考核方式等要与大纲保持一致。不随意变更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日历要基本吻合,教学内容的实际进度与教学日历进度一般不得超过1次课(2学时),不准在规定学时内提前结束课程。

○8课堂教学目标明确,基本概念和知识点准确,重点突出,能有效突破难点;讲授内容要合理把握深度和广度。以学生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师生互动,及时了解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注重教学效果。

○9教师在第一堂课时应向学生公布本课程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构成及其在期末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将学生平时成绩的得分依据存档,并不得随意更改。各系(部)应组织任课教师按照本意见确定上课出勤情况在期末总成绩中所占的分值,切实发挥出勤考核的效用,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

○10上课前,任课教师要检查学生所带教材、笔、作业本的情况,凡没有按要求携带学习用具的学生,任课教师要对其提出批评,并做好记录,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11教师要注重课堂纪律管理,做好学生上课考勤工作,及时录入考勤记录,对学生睡觉、闲聊、打游戏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予以坚决制止,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对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要及时报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并将学生上课情况纳入学生推优、评奖、助学、入党等考评体系。

○12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施、设备,保持教室、实验室环境良好。上完课将设备、桌椅归位,清理饮料瓶等垃圾,保持教室环境整洁。禁止在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13不准提前下课,不能擅自取消已安排的教学活动,随意让学生自习,擅自离开教室。

(2)考勤

○1考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态度的反映,应作为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标准之一。任课老师应该按照正式下达的教学班级名单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对学生请假应及时注明。考勤方式可由老师自行确定。无正当理由缺勤者按照旷课处理。

○2每天结束课程后,任课教师须将当天上课的考勤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学生所在班级的素质教师、系办主任和该系教学秘书,同时抄送给学生所在系(部)的系主任、主管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3)作业与辅导

○1习题和作业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方法。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作业,做到目的明确,要求清晰,内容典型;作业要鼓励学生多思考、多实践,要安排一定的综合性、创造性题目,以训练学生运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师要认真及时、细致准确的批阅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并及时反馈。要及时将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实验等平时成绩记录在《教学手册》(格式见附件)中。

○3辅导和答疑是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知识的重要环节。教师可采用面对面辅导答疑与网上辅导答疑相结合,随堂答疑与课后答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辅导效果。

(4)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核

○1任课教师应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一周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考试条件(旷课超过12学时或缺课时数达到该门课程的学时数的1/3)的学生进行统计,并上报给教务部。

○2全体教师必须牢固树立教书育人思想,自觉加强师德师风修养,提高课堂驾驭和组织管理水平,维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将作为教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考核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是评定学生掌握知识和能力的程度的重要环节,是对教学工作的总结和检查。教师应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尤其要把好命题和阅卷两个关键环节的质量关,按照学院要求认真组织考试,按照教学大纲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合理评定成绩。

○2教师不得以复习重点、介绍题型等方式在考前向学生透露试题内容。

(6)课程总结

课程结束后,教师要根据本课程的教学情况填写《成都东软学院课程教学总结》(格式见附件),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条 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 各系(部)应对任课教师课堂按时到课情况、任课教师对学生课堂出勤记录情况、学生出勤与课程成绩考核结合的记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考核。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教师未执行学院的相关规定,应及时核实情况,并统一上报学院主管部门。各系(部)也应充分发挥领导听课、教学检查、教学督导等教学监控机制的作用。

2. 各系应组织安排好素质教师对学生上课迟到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素质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的工作,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纪律,形成良好的学风。同时,素质教师应与任课教师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出勤、课堂纪律、突发情况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并对相关情况认真记录、统计,对于迟到、旷课等达到处分级别的学生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3.各系(部)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各单位课堂教学秩序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进行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各系(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主管部门,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条 对其他部门的要求

1.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未经学院批准,任何系(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做出擅自停课、抽调上课班级学生参加其他与教学无关活动的决定。

2.学生党团组织、社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应安排在课外时间举行。

第七条 对违反课堂教学秩序者,按学院《成都东软学院教学差错、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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